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致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LNG低温储运装备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致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LNG低温储运装备生产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苏州致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位于张家港市临江绿色产业园科技创新园乐余镇乐红路30号,租用江苏鸿昌特种车辆有限公司的原有厂房和办公用房,占地面积87000m2。现有生产能力为年生产LNG低温罐式集装箱200 个,LNG低温车载气瓶2450个(杜瓦瓶2400个,气化调压罐50台)。
建设单位:苏州致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
公示内容:苏州致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LNG低温储运装备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3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luby.lu@smec-dts.com
附件1:苏州致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LNG低温储运装备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 苏州致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LNG低温储运装备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