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如东松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码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如东松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码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县双甸镇高前村十一组86号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码头占用岸线50米,建有1个800吨级的泊位,配有1台2.8t的吊机,具有年吞吐黄砂1.5万吨、石子1.5万吨的能力
建设单位:如东松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
公示内容:如东松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码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23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luby.lu@smec-dts.com
附件1:如东松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码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