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张家港市华为电子有限公司年产转换器66000台、充电机32000台、充电桩2000台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张家港市华为电子有限公司年产转换器66000台、充电机32000台、充电桩2000台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张家港市华为电子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乐余镇乐红路18号,租赁乐余镇常丰村经济合作社厂房对原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本项目一期总投资3000万元,购置相应设备,年产转换器60244、充电机12545台、充电桩982台。
建设单位: 张家港市华为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镇乐红路18号
公示内容: 张家港市华为电子有限公司年产转换器66000台、充电机32000台、充电桩2000台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6日-2023年7月1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luby.lu@smec-dts.com
附件1: 张家港市华为电子有限公司年产转换器 66000 台、充电机 32000 台、充电桩 2000 台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 2 : 张家港市华为电子有限公司年产转换器 66000 台、充电机 32000 台、充电桩 2000 台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