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张家港市宏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污水处理设备配件50万套新建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宏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污水处理设备配件50万套新建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西路528号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全厂员工10人,一班制,一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300天。一阶段年产污水处理设备配件40万套。
建设单位:张家港市宏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西路528号
公示内容:张家港市宏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污水处理设备配件50万套新建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0日-2024年6月5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luby.lu@smec-dts.com
附件1:张家港市宏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污水处理设备配件50万套新建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张家港市宏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污水处理设备配件50万套新建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