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品质特殊钢冶金与制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张家港产业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等有关规定,现将高品质特殊钢冶金与制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张家港产业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高品质特殊钢冶金与制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张家港产业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锦丰镇锦乐路457
项目性质:新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日300天,一班8小时制,年工作2400小时。从事高温合金新材料开发和小批试制。
建设单位:高品质特殊钢冶金与制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张家港产业中心 
建设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
公示内容:高品质特殊钢冶金与制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张家港产业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239-202246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luby.lu@smec-dts.com

附件1:高品质特殊钢冶金与制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张家港产业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高品质特殊钢冶金与制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张家港产业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意见

和达金属表面技术(苏州)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加工扩建项目(第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