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创恒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剪刀、钳子生产加工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 国环规环评〔 2017 〕 4 号 ) 等有关规定,现将张家港市创恒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PVC 塑料地板 3000 万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剪刀、钳子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杨锦公路382路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全厂员工30人,一班制,一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300天。年产塑料地板低档产品800万张/年,年产钳子200万把、剪刀50万把。
建设单位:张家港市创恒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
公示内容:张家港市创恒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剪刀、钳子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2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付工 联系方式:yu.fu@smec-dts.com
附件1:张家港市创恒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剪刀、钳子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