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张家港成元大福来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600万支玻璃胶管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张家港成元大福来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600万支玻璃胶管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张家港成元大福来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魏庄村,租用凤凰镇魏庄村经济合作生产厂房,建筑面积3240m2(本项目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340m2),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购置相应设备,扩建生产玻璃胶管1600万支。
建设单位:张家港成元大福来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
公示内容:张家港成元大福来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600万支玻璃胶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7日-2021年12月2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luby.lu@smec-dts.com
附件1:张家港成元大福来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600万支玻璃胶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