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张家港市汇琨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电子线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汇琨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电子线束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汤联村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占地面积 4656m2,年产电子线束 100 万件。
建设单位:张家港市汇琨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
公示内容:张家港市汇琨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电子线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3日-2021年8月5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付工 联系方式:yu.fu@smec-dts.com
附件1:张家港市汇琨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电子线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